保监会严肃查处了多起违法违规行为。中国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租赁),和中国工商银行(icb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PSBC)、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城,长城汉语信托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汉语信任)),中国西部长城银行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西部银行)和许多其他金融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总罚款1.995亿元。
国家开发银行违法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融资、非法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付费用等行为,被国家开发银行依法处以4880万元罚款。违反法律、法规,依法处以100万元罚款;同时,对两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和处分。
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罚款5470万元,以应对各种违反法律法规,如工行理财资金的投资在其他银行的信贷资产收入权利或非标准资产收入的权利,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充分。中国银行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罚款4550万元依法应对违反法律法规,如发行理财产品保本承诺未经担保的一些分支机构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的金融投资列表,与事实不符;同时,对两名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并处10万元罚款、5万元行政处分。